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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讲诚信

来源:黔微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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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系列短视频以“微剧+解读”的形式,选取真实案例,邀请专家进行解读,将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和呈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典”亮美好生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