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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玉屏发布中小学划片招生公告!
作者:来源:玉屏微教育
发布时间:2023-07-31 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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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屏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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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中小学划片招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顺利完成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3年中小学划片招生公告,现予公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科学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就近、免试入学。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入学片区范围,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或面试。
(二)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
城区小学:共计学位1260个
印山民族小学:405个(9个班)
县第二小学:315个(7个班)
平溪中心完小:270个(6个班)
皂角坪中心完小:270个(6个班)
(二)
城区中学:共计学位1600个
县第一中学:800个(16个班)
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800个(16个班)
(三)
乡镇中小学:按国家规定班额招生。
四、招生条件及区划
(一)小学招生
1.入学条件
(1)凡户籍或居住在本县,身心健康,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批准后报县教育局备案。延缓入学期为一学年,延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延缓入学申请。残疾少年儿童按照划定的服务范围在学校随班就读或由学校进行送教上门,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纳入学籍一并管理。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2)小学入学报名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备注1)的户口簿(备注2)到服务范围内学校办理入学预登记手续。
(3)外来投资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备注3)、县级引进高端人才子女(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下同)、华侨子女、援藏人员子女、见义勇为子女、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备注4)除提供第3条中的证件外,还须在报名登记时提供相对应的证件或文件,按居住所在地学区优先安排入学;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病故军人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学区优先安排入学。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在全县范围内,可以享受自主选择学校就读机会;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一等功、二等功民警(含辅警)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可各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就读机会。三等功民警(含辅警)子女,按户籍所在地优先安排到就近学校就读。
(5)“优才卡”子女入学。持卡人子女及其直系(外)孙子女,在县内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期间,可各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就读机会。
(6)外来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除提供第(3)条中的材料外,还需法定监护人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城镇职工社保凭证(进城务工材料)(以上证件限玉屏县城区内取得,下同)。
(7)上述要求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报名点学校存档。
2.招生区划
(1)乡(镇、街道)中心完小及村级小学
①朱家场镇、新店镇、亚鱼乡中心完小及村级小学招生,严格按照行政区划服务范围进行招生。
②大龙中心完小招生范围:街上居委会、大龙堡村、清水塘村、南宁村、鲢鱼塘村、田冲村的适龄儿童,含区域内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③大屯小学招生范围:大屯村、大龙社区一居、大龙社区二居、大龙社区三居的适龄儿童,含区域内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④德龙小学招生范围:鲢鱼塘村、德龙第一居委会、德龙第二居委会、德龙第三居委会的适龄儿童,含区域内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⑤麻音塘中心完小招生范围:龙江新区、大德新区、架枧村、草坪村、一心村、马面坡村的适龄儿童,含区域内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⑥田坪镇中心完小招生范围:田坪街道居委会、田坪村、五里桥村、长冲垅村、白果村、马溪村、江口村、田坪移民新区的适龄儿童,含区域内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⑦兴隆小学招生范围:兴隆村、长华村、大兴村、詹家坳村、洪家湾村、柴冲村、鱼塘村、混寨村的适龄儿童。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按就近原则,大龙街道和麻音塘街道所辖小学接受跨区县易地扶贫搬迁适龄儿童就读。县域内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由安置点附近学校接收。
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一年级招生人数不满15人的学校,当年不得开班。
(2)城区小学
①印山民族小学招生范围:六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文水社区、紫气山社区、北门社区、教场坝社区、平溪社区和四眼塘社区)。
②县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平溪社区、康华社区、舞阳社区、安坪村、七里塘村、马头田村、皂角坪新区安置点、沪昆高速安置点、康华花园安置点、双桥工业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的适龄儿童,并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剩余学位数,接收(文水社区、教场坝社区、平溪社区范围内)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③平溪中心完小招生范围:北门社区、红花社区、杨柳村、柴冲村、谢桥村、混寨村、洪家湾村、鱼塘村的适龄儿童。并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剩余学位数,接收(北门社区)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接收文水社区、教场坝社区、平溪社区有房无户适龄儿童。
④皂角坪中心完小招生范围:皂角坪街道,河口村、狸狮坪村和飞凤家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的适龄儿童。并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剩余学位数,接收(四眼塘社区、紫气山社区、茅坪新区范围内)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二)初中招生
1.招生条件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毕业小学的学籍为依据,每所小学对应一所中学。对应中学相对固定,实行划片招生,落实整班移交制度。
2.招生区划
(1)
县第一中学招生范围:
皂角坪街道所辖小学毕业学生(含印山民族小学)、新店镇所辖小学、朱家场镇兴隆小学毕业生,飞凤家园安置点、丙溪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
(2)
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招生范围:
平溪街道所辖小学毕业生(含县第二小学)、朱家场镇所辖小学毕业生(兴隆小学除外),皂角坪新区安置点(㵲阳安置点)、沪昆高速安置点、康华花园安置点、双桥工业园安置点、朱家场镇街上村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接收城区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3)
大龙中学招生范围:
大龙街道所辖小学毕业生及德龙新区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接收区域内随迁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4)
龙江中学招生范围:
麻音塘街道所辖小学毕业生及大德新区、龙江新区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接收区域内随迁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5)
田坪中学招生范围:
田坪镇所辖小学和亚鱼乡所辖小学毕业生及田坪镇田坪村安置点、田坪镇杨柳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接收区域内随迁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五、招生办法
(一)农村学校招生。
农村学校按招生办法开展招生工作。
(二)城区学校招生
1.印山民族小学按照六社区(文水社区、紫气山社区、北门社区、教场坝社区、平溪社区和四眼塘社区)户籍进行招生,无以上六社区户籍不能在印山民族小学进行报名。
2.城区其它3所小学按有户(以户口簿为依据,下同)有房(以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自建房<备注5>为依据,下同)、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四类顺序和取得证件时间先后顺序在学位数限额内对新生进行分配。
3.城区中学根据平溪街道、皂角坪街道、朱家场镇、新店镇的毕业生花名册进行招生。
4.绿卡、军(烈)属、高端人才、华侨、援藏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子女按优先、就近原则,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5.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在全县范围内,可以享受自主选择学校就读机会;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一等功、二等功民警(含辅警)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可各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就读机会。三等功民警(含辅警)子女,按户籍所在地优先安排到就近学校就读。
6.“优才卡”子女入学。持卡人子女及其直系(外)孙子女,在县内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期间,可各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就读机会。
7.城区学校在职教师子女,可选择家长任教学校就读或居住地就近学校就读。
8.为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对上年上缴教育附加费排名前十的企业或公司给予2个名额在城区中小学自主选择就读。
9.在规定报名登记时间内未进行报名登记的,由相关学校进行登记造册,并上报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新生分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初级中学和城区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与方式
1.中学
(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日09:00—12:00,14:30—17:00
。
(2)报名方式: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县第一中学、大龙中学、龙江中学、田坪中学设报名点,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关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2.小学
(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日09:00—12:00,14:30—17:00
。
(2)报名方式:印山民族小学、县第二小学、平溪中心完小、皂角坪中心完小设报名点。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到相关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3.其余乡镇小学同时进行报名。
(四)小学新生招生办法
1.
印山民族小学:
招收六社区(文水社区、紫气山社区、北门社区、教场坝社区、平溪社区和四眼塘社区)户籍的学生。按与户主关系及学生户口簿所在页(下同)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录取至学位核定名额,学位核定名额后的学生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具体排位顺序如下:户籍与父母在一起的为第一报名顺序;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为第二报名顺序;户籍与其他人员在一起的为第三报名顺序。
2.
县第二小学
(1)招收区划内有户有房及平溪街道安置点易地移民搬迁户学生。按户口簿、房产证件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易地移民搬迁户与有户有房享受同等入学权益,并优先安排入学,学位数有空余按第(2)款执行。
(2)区划内有户无房学生。按户口簿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学位数有空余按第(3)款执行。
(3)区划内无户有房学生。按房产证明材料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学位数有空余按第(4)款执行。
(4)外来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就业劳动合同的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
3.
平溪中心完小
(1)招收区划内有户有房学生。按学生户口簿、房产证件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学位数有空余按第(2)款执行。
(2)区划内有户无房学生。按户口簿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学位数有空余按第(3)款执行。
(3)区划内无户有房学生。按房产证明材料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学位数有空余按第(4)款执行。
(4)外来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就业劳动合同的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录取至学位核定名额。
4.
皂角坪中心完小
(1)招收区划内有户有房及在飞凤家园安置点的县内易地移民搬迁户学生。按户口簿、房产证件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飞凤安置点易地移民搬迁户与有户有房享受同等入学权益,并优先安排入学,学位数有空余按第(2)款执行。
(2)区划内有户无房学生。按户口簿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学位数有空余按第(3)款执行。
(3)区划内无户有房学生。按房产证明材料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学位数有空余按第(4)款执行。
(4)外来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就业劳动合同的时间先后顺序,由第一位取至学位核定名额。
(五)初中新生招生办法
1.
县第一中学
。县第一中学招收皂角坪街道所辖小学(含印山民族小学)、新店镇所辖小学、朱家场镇兴隆小学毕业生(含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返乡学生),飞凤家园安置点、丙溪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
2.
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
。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招收平溪街道所辖小学(含县第二小学)、朱家场镇所辖小学(兴隆小学除外)毕业生(含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返乡学生),皂角坪新区安置点(㵲阳安置点)、沪昆高速安置点、康华花园安置点、双桥工业园安置点、朱家场镇街上村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
大龙中学
。大龙中学招收大龙街道所辖小学毕业生(含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返乡学生)及德龙新区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接收随迁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4.
龙江中学
。龙江中学招收麻音塘街道所辖小学毕业生(含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返乡学生)及大德新区、龙江新区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接收随迁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5.
田坪中学
。田坪中学招收田坪镇所辖小学和亚鱼乡所辖小学毕业生(含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返乡学生),田坪镇田坪村安置点、田坪镇杨柳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接收随迁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六)审核、公示及注册时间
1.审核时间
(1)各报名登记点登记完后,报名登记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交予学校进行审核,学校于8月3日至4日组织人员对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审核,校长复核无误后上报县教育局。
(2)县教育局于2023年8月5日至9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学校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
2.公示时间及方式
(1)就读学校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
(2)就读学校公示方式:县教育局利用玉屏微教育进行公示,各学校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大门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3.注册时间
到校注册时间:正式开学时间。
到校注册方式:适龄儿童、少年带齐“入学条件”2-5款相关证件按学校公示的注册时间到学校进行注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和中小学要成立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招生宣传责任,多形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做好招生政策解释,确保招生宣传工作全覆盖。同时,要做好招生维稳工作,确保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控制班额。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原则上新生招生班额人数控制在小学45人、初中50人以内,学校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和学位数。各中小学对非起始年级出现的大班额现象,要通过增加班级数和限制转入等方式进行及时调整,快速化解大班额。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省、市、县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任何学校接收转入学生时,要严格按照转学规定核实学生的学籍情况,不得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突破班额规定。
(三)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各中小学新生分班由学校负责,学校校长是分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班(实验班)和非重点班,小学新生入学按男女比例适中和随机分配原则进行编班;中学新生入学按男女比例适中的原则进行编班。凡未实行随机编班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四个不准”和“两个严禁”,即:不准更改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不准跨区县、跨区域进行招生;不准拒收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不准违规接收未正常办理入学、转学的学生。严禁以考试、面试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或转入学生;严禁学校违规提前招生和以“摸底”考试为名划分招收学生。对违反以上招生入学有关规定,导致出现大班额或增扩学位的,对涉及的相关学校一律取消学校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由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教育局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校长及工作人员责任,报县绩效办扣除该单位相应的年终绩效分值。对擅自修改、伪造和出具与招生入学有关材料(如户籍、产权证明、就业合同等)的部门及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报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备注
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备注2:户口簿上未注明所属社区的,由县教育局将新生名单汇总后交予平溪街道办事处、皂角坪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资格认定。
备注3:军(烈)属包含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其他行业烈士参照执行。
备注4:根据《铜仁市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管理办法》第八条,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并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其子女入学可优先照顾,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学位供给保障的前提下,就读当地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予以优先安排;在申请就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备注5: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的由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后方生效。证明材料有经办人签字才能进行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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