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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两男子因偷盗电焊机电缆线被判刑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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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并当庭宣判。

  案情回顾:2023年4月10日至4月11日期间,被告人张某某、文某1、文某2(另案处理)等人,两次到某公司盗得电焊机、电焊机连接线、一架铝合金人字梯、一圈铜芯电缆线等物,经鉴定,所盗窃财物价值共计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文某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数额5000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文某1有期徒刑七个月与八个月,并处罚金。宣判后二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官提醒: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们要靠自己的双手和汗水合法获取财富,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切不可像被告人张某某等人一样妄图通过不法途径谋取不正当利益,否则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