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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人被骗200万余元,5男子跨省“跑分”被提起公诉!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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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及关联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收转资金的郭某某等5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范某某等人在“飞机”软件中建立群聊,用于“跑分”。范某某邀约了田某、苏某等人介绍卡主、取款、回款及开车。 

  犯罪嫌疑人范某某、郭某某等5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江西、湖北、安徽、浙江等地向他人收购银行卡75张,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接收、转移提供帮助,导致99名被害人被骗200万余元,接收转移诈骗资金共计630万余元。

  玉屏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郭某某等5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资金,仍帮助上游犯罪分子收购、提供银行卡,并以转账、取现的方式转移犯罪资金,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随着科技的发展,借助手机、互联网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科技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相关衍生犯罪持续攀升,作案手段层出不穷,作案方式精准化多元化,给人民群众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广大人民群众切莫贪图小利,不要轻易被高额利润诱惑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等账户和个人身份等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