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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六人获刑!玉屏法院集中宣判二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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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二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

  案情回顾1:被告人郭某某等5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建群安排“跑分”。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郭某某等人在多地“跑分”,涉案金额达640万余元。

  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郭某某、范某某、田某、张某某、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九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案情回顾2:2023年3月的一天,被告人单某某通过QQ认识一好友,该好友以可以购车的名义帮其贷款为由,让单某某前往南京办理,所花销的路费、住宿费等由对方支付。后对方提出让单某某提供银行卡收赌博资金,单某某因缺钱而同意,后单某某提供邮政银行卡、接受验证码的手机等给他人使用,单某某该卡共计接收资金92.38万余元,关联被害人18万余元,单某某获利6500元。

  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单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退缴的违法所得6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两案宣判后,六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人民群众要擦亮双眼,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蒙蔽,切勿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出租、出售、出借给他人,保持对“低投入、高收入”工作的警惕,谨防电信网络诈骗,远离违法犯罪。请大家积极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以便于更好更快地识别诈骗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