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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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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0日,玉屏侗族自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洪斌出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锦、袁丽君、姚源龙、汪红涛、姚源政,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赵艳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枫,县人民法院院长曾华,县人民检察院及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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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通过了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和单位名单;审议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稿)》《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稿)》;表决通过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宣读并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依法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需求办好民生实事,积极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人民群众办成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