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公办幼儿园
划片摇号招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维护幼儿园良好的招生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摇号招生原则
全县城区幼儿园根据学位数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划片摇号招生。
二、摇号招生条件及区划
(一)招生对象
1.凡户籍且居住在本县城区及两街道辖区,于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方能进入县实验幼儿园、县第四幼儿园进行摇号招生报名。
2.凡户籍或居住(有房)备注1在本县城区及两街道辖区,于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方能进入除县实验幼儿园、县第四幼儿园外的其他城区幼儿园进行摇号招生报名。
3.适龄儿童需持有医院出具的预防接种证和新生体检表,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可正常参加集体教育活动,具备就读幼儿园的能力。
(二)优抚政策
1.持绿卡的外来投资商、军人子女备注2、县级引进高端人才子女(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华侨、援藏人员、疫情防控一线优秀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备注3、见义勇为子女,按居住地学区优先入园;退役军人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学区优先安排入园;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区就近就便安排入园。
2.现役军人子女,就近就便就读公办幼儿园,同等条件下在居住地公办幼儿园应予以优先接收。
3.易地扶贫搬迁子女须由相关部门提供玉屏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材料,按区域划分优先安排入园。
4.优才卡子女及其直系(外)孙子女,在县内就读幼儿园可有一次自由选择(幼儿园)机会。
5.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在全县范围内可以享受自主选择幼儿园就读机会;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一等功、二等功公安民警(含辅警)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学区优先安排入园,三等功公安民警(含辅警)子女,由县教育局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幼儿园入园报名必须提供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备注4的户口簿(且在同一户口簿上)、预防接种证和新生体检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挂靠亲友户口不予认可)。同时还须提供符合优抚照顾政策的佐证资料,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印证,复印件由报名登记点幼儿园存档备查。
(三)摇号招生区域划分
1.县实验幼儿园招收文水社区、紫气山社区、北门社区、教场坝社区、四眼塘社区、平溪社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2.县第四幼儿园招收文水社区、紫气山社区、北门社区、教场坝社区、四眼塘社区、平溪社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3.县第二幼儿园招收火车站(汇金国际)、㵲阳社区、马头田村适龄幼儿和双桥安置点、皂角坪安置点(㵲阳安置点)、沪昆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和县内有房无户适龄幼儿,在限额学位内招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4.县第三幼儿园招收野鸡坪村、飞凤安置点移民搬迁户和县内有房无户适龄幼儿,在限额学位内招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5.县第五幼儿园招收皂角坪街道所辖的村、社区(有独立山村幼儿园的除外),新店镇狸狮坪村、辖区内易地扶贫搬迁户和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幼儿,在限额学位内招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6.县第六幼儿园招收红花社区、北门社区、文水社区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和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幼儿,在限额学位内招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7.县第七幼儿园招收康华花园、平溪社区、教场坝社区、康华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和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幼儿,在限额学位内招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四)划片摇号招生方式
1.城区设置7个报名点,分别为县实验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县第三幼儿园、县第四幼儿园、县第五幼儿园、县第六幼儿园、县第七幼儿园。
2.城区民办幼儿园在限额学位内实行自主招生,不进行划片,原则上就近入园。
摇号步骤:
1.符合幼儿园报名条件的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登记。
2.经各园资格审定后进行现场摇号。
3.公示幼儿录取名单。
4.公示无异议后家长自行到相关幼儿园报名注册。
摇号时间:
1.登记摇号第一轮时间(8月19日08:30—10:00登记,10:00开始摇号):县实验幼儿园、县第四幼儿园服务范围内幼儿。
2.登记摇号第二轮时间(8月25日08:30—10:00登记,10:00开始摇号):县第二幼儿园、县第三幼儿园、县第五幼儿园、县第六幼儿园、县第七幼儿园服务范围内幼儿。
3.未摇到号的幼儿和外来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有空余学位幼儿园报名,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幼儿园,通过摇号进行录取。
(五)划片摇号招生注意事项
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病故军人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学区优先安排入园。本园教师子女就读本园不参与摇号。(未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注册的,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
2.辖区内幼儿园的报名登记人数未满学位数的,则不需要进行摇号,幼儿可以直接就读该幼儿园。
3.居住在县第二幼儿园、县第三幼儿园、县第五幼儿园、县第六幼儿园、县第七幼儿园辖区的外来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与所属地幼儿园摇号招生,不参与县实验幼儿园、县第四幼儿园的摇号招生。
4.康华安置点搬迁户子女直接就读县第七幼儿园,皂角坪安置点(㵲阳安置点)、沪昆安置点、双桥安置点搬迁户子女直接就读县第二幼儿园,不参与摇号。
5.外来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子女入园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城镇职工社保凭证(进城务工材料)(以上证件限玉屏侗族自治县城区内取得)。
6.在通过划片两轮摇号结束后仍未取得入园资格、户口不在辖区范围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幼儿自行选择城区内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招生纪律
1.城区各幼儿园务必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招生,若有违规招生的幼儿园,县人民政府将追究幼儿园园长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教育局对违规招生的幼儿一律不予办理学籍。
2.此次报名采取实名制登记,报名登记摇号后不能自行变更与变卖。
四、城区幼儿园学位数及招生人数分配
县实验幼儿园:125人(5个小班);
县第二幼儿园:100人(4个小班);
县第三幼儿园:100人(4个小班);
县第四幼儿园:75人(3个小班);
县第五幼儿园:125人(5个小班);
县第六幼儿园:50人(2个小班);
县第七幼儿园:100人(4个小班)。
附件:
备注1:居住(有房):指的是幼儿的监护人在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修建住房,能提供相应的房屋产权信息。租赁房屋视为无房。
备注2:军人子女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警官)、文职人员、士兵、有军籍的学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他行业烈士参照执行。
备注3:根据《铜仁市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管理办法》第八条,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并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其子女入学可优先照顾,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学位供给保障的前提下,就读当地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予以优先安排;在申请就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备注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