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成年人受侵害后精神损害严重、精神康复难、救济难等突出问题,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探索实施读心、养心、治心、安心“四心”工作法,全力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及精神损害救济工作。
读心有术 多样化介入识别心理问题
检察介入“快”。发挥侦协办实体化运行优势,检察机关在第一时间介入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关注被害人心理状态,引导公安机关妥善取证,防止“二次伤害”。对出现创伤性应激障碍等苗头性问题的,及时干预。
外援介入“专”。发挥心理咨询师专业优势,聘请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与测评,准确评估被害人心理状态,及时发现、修复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
学校介入“久”。发挥教育机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优势,对在校学生受到侵害的,委托所在学校心理疏导老师进行心理干预,及时反馈未成年人心理异常情况。
养心有爱 个性化家教延续亲情滋养
督促监护修复亲情。对未成年人家庭环境进行“一案一分析”“一家一方案”,以亲情温暖滋养未成年人健康身心,督促监护人改进沟通技巧,反思监护过失,以良好家庭氛围修复犯罪行为带来的心理创伤。
随访跟踪关注动态。对家庭情况复杂、心理创伤较重的重点未成年人,协同妇联、团委等部门开展实地走访、对口帮扶等,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变化和成长规划,防止心理问题反弹、恶化。
专题培训提升认知。联合多部门在社区、村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做到爱家护家,依法治家。
治心有方 专业化医疗促进精神康复
强化医疗手段的法治化运用,实现诊疗、取证两不误。
规范初诊详记录。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受侵害后初次就医资料的收集,通过医疗检查准确查明未成年人受侵害细节,及时固定易灭失的物证、痕迹,筑牢证据基础。
异地就诊巧协调。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程度不同,家庭条件各异,对专业心理治疗的需求也不同,检察机关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帮助联系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优化治疗方案,协调提供出诊服务,最大限度地帮助未成年人精神康复,同步固定损害赔偿证据。
及时复诊勤督促。对病情较重的未成年被害人,适时与当事人家属及医生沟通治疗进展和下步学习生活安排,提醒及时复诊,防止病情恶化。
安心有法 法治化维权实现公平公正
将单条线履职拓展为立体式维权,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多种诉讼手段并用。牵头推动司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机构灵活适用补充侦查、民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审理判决等诉讼手段,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最大限度地实现诉讼利益。
多重法律责任并查。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倒查相关行为人、场所经营者及主管部门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责任,全面开展法律监督,妥善沟通损害赔偿事宜,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多元社会救助并行。发挥司法救助托底优势,及时帮助经济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联合团委、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合力解危纾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