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龙人民法庭开展公众开发日活动,邀请辖区妇联、综治、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走进庭审现场,旁听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和法治力量。
槌声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原告杨某与被告胡某系邻里关系,因生活琐事,胡某在村民组工作群中发表关于杨某的不当言论,杨某认为胡某侵犯其名誉权而诉至本院。
庭审中,法官严格按照审判程序,熟练把握庭审节奏,庭审现场庄严有序。受邀人员认真观摩庭审,通过庭审观摩,生动贴切地了解名誉权使用的法律法规。
据悉,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有利于推动司法公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