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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玉屏检察院工作法获表扬

来源:玉屏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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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以典型示范引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贵州实践创新发展,近日,省委政法委决定,对全省63个创新工作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并授牌。其中,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救济“四心”工作法》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未成年人受犯罪侵害后精神损害严重,精神康复难等突出问题,探索实施读心、养心、治心、安心“四心”工作法。多样化介入“读心”,通过检察官介入、特邀检察官助理介入、学校介入三种方式,在第一时间准确识别、发现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个性化家教“养心”,以亲情温暖滋养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督促监护人改进沟通技巧,以良好家庭氛围修复犯罪行为带来的心理创伤,协同妇联、团委等部门持续关注,防止心理问题反弹。专业化医疗“治心”,规范初诊记录,了解被害人心理状态,再通过协调异地就诊、督促及时复诊,进一步引导当事人高度重视心理问题,科学修复精神创伤。法治化维权“安心”,坚持多种诉讼手段并用、多重法律责任并查、多元社会救助并行,以实质公正让被害人安心。“四心”工作法传承发展了“枫桥经验”协同共治、防患于未然的理念,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保护合力,使被害人最大限度地获得多方支持救济,为诉源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社会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