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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科普】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用气常识篇

作者:来源:大同住建局
编辑:徐雪
责任编辑:季佩佩
校对:吴兆宁
审核:覃嵩松
来源:大同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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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炉的判废年限为8年(《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严禁超期使用。

燃气器具使用时应有人照看,应注意使用环境的通风换气;停止使用燃气时,应检查灶具和热水器的开关是否关闭。

家用燃气要使用金属波纹管或金属包覆管,不低于家用燃气燃烧器具使用年限(8年),不建议使用橡胶软管,橡胶软管老化断裂等因素造成漏气

①燃气长度,不能超过2米。

②燃气管不要靠近炉面,以免被火焰烧烤。

③不要穿越墙体、门窗楼板等

④不要压、折管道,以免造成堵塞,影响连续供气。

⑤燃气管与燃具、管道的接口处,请用管卡扎紧,防止脱落漏气。

⑥更换燃气管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管道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的空气量是该气体的4倍以上,应保持厨房、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检查燃气设施是否漏气,可以用软毛刷蘸肥皂水,涂抹管道接口或疑似漏气的地方。如果冒气泡,说明该处漏气。



若您家中天然气管道或燃气设施(表后管道)需改动,需到天然气公司营业大厅办理相关手续,燃气公司将派专业人员上门施工安装,严禁私拆私改。


居民燃气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自闭阀、金属波纹管,建议购买燃气综合保险等安全保障设施与服务,确保用户人身与财产安全,降低燃气事故与风险。

①严禁对室内燃气设施进行砌筑、包装或包裹;

②严禁燃气管道穿越卧室、卫生间、浴室;

③使用燃气器具的房间严禁住人,并保持良好通风。

①禁止在燃气设施上捆绑、悬挂物品;

②禁止在燃气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③禁止私自改动原有设施;

④禁止将燃气管道、阀门、表具等装修在墙内;

⑤禁止在漏气时使用电器开关;

⑥禁止人、气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