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方案》的规定,经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于2026年4月上旬至8下旬前对县发展改革局等34个部门及单位、8个乡镇(街道)依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被评议单位
A组(23个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林业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B组(11个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玉屏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玉屏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屏管理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国家金融监管局玉屏支局、南方电网玉屏供电局、中国电信玉屏分公司、中国移动玉屏分公司、中国联通玉屏分公司、贵州黔东水务公司、玉屏广电网络公司。
C组(8个单位):平溪街道办事处、皂角坪街道办事处、大龙街道办事处、麻音塘街道办事处、田坪镇人民政府、朱家场镇人民政府、新店镇人民政府、亚鱼乡人民政府。
二、评议内容
(一)政策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铜仁市优化营商环境六条措施>责任清单》《玉屏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营商环境大改善大提升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服务效能情况。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情况;落实减税降费、惠企补贴、金融支持等惠企纾困政策措施情况;政务服务是否便捷高效,“全程网办”是否真正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是否落实“一窗通办”,办事流程是否公开完整和实行一次性告知,行政审批是否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涉企收费是否规范;企业用地、供电、供水、网络通讯、用工、物流等要素保障是否及时高效。
(三)法治保障情况。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实行行政强制措施、检查措施或处罚措施;是否滥用自由裁量权,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以罚代管、以收代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企业满意度情况。在履行合同、协议、约定等方面是否存在未兑现或者未及时、足额兑现等违约失信行为;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情况;在招商引资、“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让利、审批服务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变通打折扣、轻视忽视、应付对付、拖延滞后等情况;是否存在对企业的请示、报告、办理事项视而不见、久拖不决、故意刁难拖延等情况;是否存在服务态度蛮横、傲慢、敷衍塞责、“踢皮球”“吃拿索要”、不作为、乱作为、慵懒散、到企业违规报销费用、收受企业红包礼金礼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现象。
(五)工作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落实本次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
欢迎全县广大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范围和内容,在2026年5月3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箱、电话或信访举报箱等方式向县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评议调研组反映情况和问题(评议调研组不受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无关的信访案件),提出意见建议。
邮 编:554000
电子邮箱:ypxrdbgs@163.com
地 址: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
举报电话:0856—3221237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