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2026年“黔货出山”
产销对接补贴项目申报进行中
项目补贴实行常年申报制,申报时间截止2026年11月30日,根据申报时间顺序及提供材料完整性,分批次进行审核,额满即止。
(1)拓展营销市场。支持由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县属国有企业等单位牵头,制定文旅农推介宣传方案,经县“黔货出山”产销对接专班审批同意并报县工业和商务局备案后实施,活动结束后经审核无误,给予市场拓展费用全额补助。
(2)展示展销活动。支持由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组织农特产品、饮品及助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企业,参加省内外官方举办各类展示展销活动进行补助,参加铜仁市内、铜仁市外省内、省外的展销活动的单个主体分别按1000元/次、2000元/次、3000元/次进行补助。
(3)电商人才培育。由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等单位自行举办或委托优秀电商团队、第三方机构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及相应技能比武活动,培训或比武活动方案报专班审批同意后实施,培训或比武活动结束经审核无误,给予对应培训或比武活动费用全额补助。
(4)自媒体宣传带动。鼓励自媒体爱好者和达人、电商团队、企业、合作社等制作本地农特产品网上宣传推广视频。在自媒体平台(如抖音、快手、视频号和B站等)发布,内容质量高,宣传效果好的优质视频,参照《玉屏侗族自治县2026年“黔货出山”产销对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补贴标准。同一主体每年申报奖励最高40000元。
(1)申报拓展营销市场、自媒体宣传带动的申报补助主体,宣传推广、展示展销产品必须是玉屏农特产品、饮品及助农产品。申报展示展销活动、电商人才培育的申报补助主体,须在玉屏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所有县内外企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
(2)申请拓展营销市场和电商人才培育的申报主体必须有利益联结,申请拓展营销市场的申报主体可通过助力玉屏农特产品、饮品及助农产品采购、销售和劳务带动等方式参与,申请电商人才培育的申报主体可通过覆盖培训多少人数的方式参与,没有利益联结的一律不得享受补助。申请拓展营销市场补贴5万元以上的申报主体,需组织县域内农特产品生产或销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5家以上参与推介会;申请拓展营销市场补贴10—50万元以内的申报主体,需组织县域内农特产品生产或销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10家以上参与推介会;申请电商人才培育单次补贴5万元以上的申报主体,培训人数不能低于40人,其中脱贫户或监测户不低于2人;申请电商人才培育单次补贴10—30万元以内的申报主体,培训人数不能低于80人,其中脱贫户或监测户不低于5人。
(3)补助资金由县“黔货出山”产销对接专班审核把关,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范流程予以据实补助。
(4)支持方向中规定的各子项补助资金额度,在项目资金总额度内可根据本年度各申报主体的申报补助资金情况进行调整。各申报主体的申报补助资金总额度超过项目资金总额度,按申报时间、提供材料的完整性的先后,补完为止。
四、申请补助需提交的材料
需提供资料详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提供的资料必须是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业务,补助申报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申报,补完即止,如果资料造假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办理流程
1.申报。由申报主体主动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县“黔货出山”产销对接专班办公室进行申报,按照申报补助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初审。申请资金支持方向为拓展营销市场子项的,由牵头单位对申报补助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县“黔货出山”产销对接专班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申请资金支持方向展示展销活动子项的,由组织单位提供活动佐证材料;申请资金支持方向为自媒体宣传带动子项的,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申报补助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县“黔货出山”产销对接专班出具推荐函;未包含上述子项申报内容的,可由县“黔货出山”产销对接项目审核成员直接审核。
3.审核。由县“黔货出山”产销对接项目审核成员对申报主体或各乡镇(街道)初审合格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的申报资料经县工业和商务局党组会议定后,将议定结果上报县“黔货出山”产销对接专班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补助资金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工业和商务局官网公示不少于7日。
联系地址:玉屏行政中心后楼57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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